广播电视学专业
一、学制,学位
学制4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掌握以广播电视学为主的传媒系统理论和较宽广的科学文化通识,熟悉我国新闻、宣传政策与法规,全面了解广播电视行业运作方式,适应广播电视及传媒行业发展趋势,满足社会传播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精神、较高的外语水平,较强实践技能的高素质创新性人才。
毕业就业去向主要为:广播影视行业,视听类媒体,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传播岗位,可从事采访、写作、编导、评论、摄影摄像、节目主持以及市场营销、广告经营、发行、推广、策划、公关、品牌传播和管理等工作。
三、专业核心课程
新闻采访与写作、新闻摄影、电视摄像、电视节目编辑与制作、新闻评论学、新闻学概论、传播学概论、节目策划、电视新闻学、广播节目编辑与制作
四、培养特色
本专业人才培养力求突出五大特色:宽厚的文化底蕴与媒介素养、立足广播电视和视频生产、传媒时新(媒体融合)特色、突出传媒产业特色、立体实践教学体系培养特色。
1.强化基础,既宽厚的文化底蕴和优秀的媒介素养:在广州大学创建高水平大学提出“有品质的大学教育”思想指引下,广播电视学专业坚持培养学生宽厚的文化底蕴和优秀的媒介素养。除了中国文学、社会学、媒介素养、中国文化经典、基础写作等课程群,本专业亦要求学生在低年级期间进行大量的阅读,并提交读书报告。
2.聚焦专业,即立足广播电视和视频生产:强调以广播电视和视频类新媒体的内容生产、传播、运营管理为人才培养的核心能力,以精品课程《电视新闻学》、优质课程《新闻评论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类课程、策划与报道类课程为代表的核心课程群进行立体支撑。
3.促进融合,即把握媒体融合大趋势:关注传媒的最新发展样态,把握广电行业发生的媒体融合趋势,贯彻到人才培养之中。通过新媒体传播、数据新闻与可视化、融合媒体传播、社交媒体等课程群,提升学生的全媒体生产、策划、运营与传播能力。
4.突出产业,既关注内容,又关注产业:针对媒体的产业融合趋势和重构的行业边界,通过媒介经营与管理、市场营销、品牌策划与传播等课程群,提升学生的创意、策划、经营、营销和管理能力。
5.重视实践,打造多层次、全过程、多元化的立体实践教学体系。实践体系由实践课程(较充分的实践课时和工作坊式创新课程群)、认识实习、毕业实习等组成,并安排在大学学习的不同阶段。广播电视学专业建立了多元化的实践教学基地,包括校内、学院内的校园媒体和社会传媒机构,并得到“部校共建”项目的支持和拓展。
五、毕业要求1.素质要求
(1)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原理。
(2)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高度的社会责任感。(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
(5)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团队协作精神和职业认同感。2.知识要求
(1)熟悉文学、历史、哲学、社会学、法学等通识类基础知识。(2)掌握广播电视和融合媒体学科的核心知识。
(3)掌握有关广播电视和传媒时新问题研究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4)掌握新闻传播学科的基础知识。
(5)熟悉传媒内容生产、传媒市场营销、传媒产业、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融合与转型、新媒体传播等专业领域知识。
3.能力要求
(1)具有扎实的传媒理论知识和方法,了解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与科技常识,熟悉我国关于广播电视和新媒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国际传媒业的发展动态,了解传媒行业发展的趋势,能够不断强化学习力。
(2)系统掌握广播电视行业的生产与运作规律,具有新闻采访、写作、编导、摄录、制作、播音、节目主持、评论、营销、策划、运营和管理的基本能力。
(3)具有宽厚的文化修养、良好的心理素质、科学的思维方式,以及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4)具有较高的外语应用能力和使用新传播技术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前瞻意识。(5)具有产业思维,具备传媒产业链的市场营销与拓展能力。
(6)具有较强的开拓精神、创新意识和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7)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技能;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8)熟悉新媒体传播业务,能够把握媒体融合和产业融合的趋势,进行全媒体生产和全媒体运营。六、修业指导
本专业设置了通识教育课程(总计42学分,其中,通识类必修课程28学分,通识类修选课14学分)、专业教育课程(总计不少于105学分,其中,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的学分合计为52.5 学分,专业选修课程≥26.5学分,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为26学分),第二课堂(总计7学分),共同形成课程体系。
具体修业说明如下:
1. 本专业基本学制4年,允许在3-7年的弹性学制内完成学业。毕业的总学分不少于147学分,且应满足相应课程层次和模块的修业要求。
2. 通识类必修课程为全校学生必修课程,计28学分。
3. 通识类选修课程:毕业前至少取得14个通识类选修课程学分,其中在“科学与技术”模块至少选修2个学分;在“艺术与审美”模块至少选修2个学分;在“创新与创业”模块至少选修2个学分;在“运动与健康”模块至少选修1个学分,即学生须在三年级、四年级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及达到校园跑规定里程及次数后获得“大学体育5”0.5学分、“大学体育6”0.5学分,经 学校批准在三、四年级参加交换学习或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育锻炼的学生可免修该两门课程;修 读并考核通过“大学英语拓展课程”,获得2学分。
通识类选修课可在全校性通识类选修课程、经教务处认定的大学城互选课及外学院开设的专业课程中选修。
4. 所有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即军训、认识实习、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是本学院全体学生必须完成的实践环节。
5. 本专业选修课程,要求毕业前必须选修不少于26.5学分的课程。
6. 至少累计获得7个第二课堂学分方能毕业,其中在“三创”能力教育类至少获得1个学分;在美育体育教育类至少获得2个学分;“思想政治课社会实践”2个学分。
七、毕业总学分、总学时及课程结构比例(见附表一)八、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见附表二)
九、各学期学分统计表(见附表三)
十、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表(见附表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