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一、学制,学位
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面向广播电视及新媒体的改革与发展需求,根据学校“德才兼备、家国情怀、视野开阔、爱体育、懂艺术、能力发展性强”的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及科学人文素养,具备扎实的新闻及广播电视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研究意识的创新型播音主持人才,可在媒体及企事业单位从事播音主持、口语传播、宣传组织、传播 策划、新闻采编、新闻发言、节目制作等工作。
三、专业核心课程
播音发声学、普通话语音、广州话语音、播音创作基础、即兴口语表达、视听语言、音频节目主持、新闻类电视节目主持、电视新闻学
四、培养特色
本专业致力于践行“专业加特长”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学生全面发展的同时,强调每一位学生形成自己独特的优势。基于当前媒介融合的背景,围绕新媒介环境下播音主持人才与实用口语传播人才的培养理念,对原有人才培养模式进行重组和创新,构建了“四级递进、三大模块、两翼开放、一体融合”的4-3-2-1人才培养新模式。将播音与主持专业各学年的课程形成由浅入深、从易到难的四级递进,并将课程内容逐步整合为播音主持、新闻传播和广播电视艺术三大模块,构建出课内外、校内外一体化的时空全覆盖的“两翼开放”教学体系,打通了专业课程与相关课程、课堂教学与媒介实践、校内实践与校外实习之间的界限,形成了多位一体、相互融合的播音主持专业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同时还立足于学院的国家级“2+2”新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班平台、广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建设项目与广东省教学改革项目等提供的基础,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
五、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自然科学基础、技术科学基础、人文社科、专业技术基础以及本专业领域及相关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强化实践与实习教育,并逐步形成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1.素质要求
(1)思想道德素质
努力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强的形势分析和判断能力;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向上的人生理想、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价值观念和爱国主义的崇高情感。
(2)专业素质
具有国际视野,系统掌握戏剧影视学(广播电视艺术)类专业基础知识,具备发现组织传播实务问题的敏锐性和判断力,掌握创新创业技能,并能够运用传播学理论和方法,系统分析、解决有声语言传播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3)文化素质
具有较高的审美情趣、文化品位、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具有人道精神和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富有工作责任感。
(4)身心素质
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心理素质,具备稳定、向上、健强、恒久的情感力、意志力和人格魅力。2.知识要求
(1)基础性知识
学生须熟练掌握传播学、艺术学、戏剧影视学、计算机科学与数字传播技术等基础学科的理论和方法。
(2)专业性知识
学生须系统掌握音视频节目制作能力和创新能力以及新闻传播的综合能力;使学生具有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等跨等学科知识基础,,掌握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及发展动态。
(3)通识性知识
学生必须修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等哲学、历史、人文艺术、科学技术、语言文学、心理学、健康教育、体育、职业发展等方面的通识性知识。
3.能力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艺术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接受播音发声、播音与主持语言表达、音视频节目和栏目播音主持创作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播音主持的基本能力、广播电视行业背景知识以及较广博的社会人文通识,具备系统的音视频节目播音与主持能力和较强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能力、新闻采写编评能力。
1.掌握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艺术学基本理论知识,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哲学、政治、历史、经济、社会、法律、心理、美学等多学科的知识。
2.具有良好的播音主持发声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新闻、综艺、社交专题节目的播音主持能力,具有文学作品朗诵和影视剧演播、配音的创作能力;具备较强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能力和新闻采写编评能力。
3.准确理解和掌握党和国家的新闻、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了解中国广播电视及新媒体事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了解外国广播电视及新媒体事业的相关动态。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能够熟练掌握、运用新媒体传播技术。
6.具备英语听、说、读、写基本能力和使用网络、计算机的基本能力。
六、修业指导
本专业的教学体系由三个层次构成:第一层次由通识类必修课程和通识类选修课程构成,是全校各专业学生必修课程;第二层次由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构成,前者是新闻与传播学院各专业学生必修课程,后者是本专业学生必修课程;第三层次是专业选修课程,在这部分,学生的课程选择空间要大一些。另外,四年之中,还设置了“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是除各门课程实验、实训之外的时间相对集中的实践教学活动,属必修环节。
1.本专业基本学制4年,允许在7年的弹性学制内完成学业。毕业的总学分不少于146.5学分,且应满足相应课程层次的修业要求。
2.通识类必修课程须修读28学分,通识类选修课须修读14学分,学科基础课程须修读20.5学分,专业必修课程须修读33学分,专业选修课需修读不少于25学分,集中性实践环节须获得26学分。
3.通识类选修课程:毕业前至少取得14个通识类选修课程学分,其中在“历史与文化”模块至少选修2个学分;在“科学与技术”模块至少选修2个学分;在“创新与创业”模块至少选修2个学分;在“运动与健康”模块至少选修1个学分,即学生须在三年级、四年级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及达到校园跑规定里程及次数后获得“大学体育5”0.5学分、“大学体育6”0.5学分,经 学校批准在三、四年级参加交换学习或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育锻炼的学生可免修该两门课程;修 读并通过“实用英语4”,获得2学分。
通识类选修课可在全校性通识类选修课程、经教务处认定的大学城互选课及外学院开设的专业课程中选修。
4.集中实践环节包括军事理论、认识实习、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等内容。学生自主(非教学计划安排)参与的媒体实践活动应该安排在假期。
5.至少累计获得7个第二课堂学分方能毕业,其中在“三创”能力教育类至少获得1个学分;在美育体育教育类至少获得2个学分;“思想政治课社会实践”2个学分。
本专业按照“宽口径,实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总体要求,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相结合, 为学生的个性发展、主动发展提供条件。学生入学后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理解本人才培养方案和相关学籍管理规定,掌握学习进程。
七、毕业总学分、总学时及课程结构比例(见附表一)八、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见附表二)
九、各学期学分统计表(见附表三)
十、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表(见附表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