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一、学制,学位
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围绕“一个核心,三种能力”,在把握媒介融合发展趋势的前提下,以节目策划、导演为核心,培养具有采、编、制作能力,复合型跨媒体的专业人才。坚持知识与能力协调发展的原则,在课程设置中突出广播电视编导能力的培养,突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能力和影视与网络创新能力以及新闻职业素质的培养;以输送合格的“一专多能”人才为主要形式,服务于传播媒体尤其是粤、港、澳的广播电视及各类新媒体。
三、专业核心课程
艺术学概论、影视艺术理论、影像制作技术、视听语言、影视剪辑、电视摄像艺术、电视节目策划、纪录片创作、影视写作、影视作品分析
四、培养特色
本专业以强化影视艺术创新创意能力培养为导向,积极实施校企协同人才培养改革,通过和媒体的深度协同合作,构建“互联网+”时代影视创作的“分层实施、全面覆盖”的立体化实习实践教学模式。
1.具有融合媒体特色的、突出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与国内国际媒体业界需要对接的系列课程和实践教学体系:(1)通过电视节目编导与策划系列课程、网络新媒体内容生产课程、影视剧本创作课程以及新闻采编课程,突显针对融合媒体环境下人才培养的需要;(2)校企协同的实践教学体系, 实践体系由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以及系列实践课程和工作坊等多层次组成,并安排在大学学习的不同阶段;将实验、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相结合,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创新能力。(3)依托广播电视艺术人才校企协同培养建立了多元化的实践教学基地,同国内知名影、视、网络媒体单位合作。
2.注重学术素养的锻炼和培养;(1)通过专业模块的设定,突出影视艺术理论方面培养及学术研究规范,奠定学术研究基础;(2)通过实践环节和参与老师课题等方式培养发现学术问题与分析问题的能力。
五、毕业要求1.素质要求
(1)具备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高度的社会责任感。(3)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
(4)良好的专业素养、团队协作精神和职业认同感。2.知识要求
(1)积累良好的文学、历史、哲学等知识基础。(2)掌握艺术学与新闻传播学等基础知识。 (3)掌握艺术学专业领域内系统的核心知识。(4)掌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基础知识。
(5)熟悉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影视创作、互联网音视频等专业方向知识。
3.能力要求
(1)掌握艺术学与新闻传播学专业领域内策划与导演的核心知识,具有认识和判断媒介基本问题的能力。
(2)熟悉媒介产业内各种要素,具备采、编、制的实践能力。(3)掌握影视、新媒体的专业理论,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4)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国际视野。
(5)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创新意识。
(6)广播电视编导(电视模块)专业能力还包括:系统掌握广播电视媒体的策划与创作,熟悉广播电视行业的运营,具有较强的实践拍摄、宣传策划、媒介内容创新能力,同时具有较高的人际沟通与组织协调能力。
(7)广播电视编导(电影模块)专业能力还包括:熟悉国内外电影理论知识系统,国内外电影产业相关知识,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具备影视剧本创作与基本实践拍摄能力。
六、修业指导
本专业课程基本框架分为通识类必修课程、通识类选修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由通识类必修课程和通识类选修课程构成,是全校各专业学生必(选)课程;第二层次由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构成,前者是本专业所在学院各专业学生均须必修,后者是本专业各方向学生必修;第三层次是专业选修课程,要求本专业学生至少修读25学分的专业选修课。另外,设置了“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是除各门课程实验、实训之外的时间相对集中的实践教学活动,属必修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1.基本学制4年,允许在3-7年的弹性学制内完成学业。毕业前总学分不少于143.5学分,且应该满足各课程类型相应的修业要求。
2.通识类必修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是本专业全体学生必须修读且取得相应学分方能毕业的课程及环节。
3.通识类选修课程:毕业前至少取得14个通识类选修课程学分,其中在“历史与文化”模块至少选修2个学分;在“科学与技术”模块至少选修2个学分;在“创新与创业”模块至少选修2个学分;在“运动与健康”模块至少选修1个学分,即学生须在三年级、四年级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及达到校园跑规定里程及次数后获得“大学体育5”0.5学分、“大学体育6”0.5学分,经 学校批准在三、四年级参加交换学习或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育锻炼的学生可免修该两门课程;修 读并通过“实用英语4”,获得2学分。通识类选修课可在全校性通识类选修课程、经教务处认定的 大学城互选课及外学院开设的专业课程中选修。
4. 毕业前至少取得25学分专业选修课程学分。建议根据自己的发展规划及兴趣在“电视模块” 和“电影模块”这两个选修模块中选择一个作为主修方向,并在“跨模块选修课”中选修一定的学分,以提升自身素质。其中电视模块选修课程不少于12学分,电影模块选修课程不少于12学分。
5.至少累计获得7个第二课堂学分方能毕业,其中在“三创”能力教育类至少获得1个学分;在美育体育教育类至少获得2个学分;“思想政治课社会实践”2个学分。
七、毕业总学分、总学时及课程结构比例(见附表一)八、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见附表二)
九、各学期学分统计表(见附表三)
十、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表(见附表四)